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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上聊天瞌睡打电话可网上举报

时间:2014/8/7 12:09:38 来源:

    ● 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 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以其他方式以案谋私;●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 故意毁改、伪造、偷换证据或其他诉讼材料;● 违规采取刑事

    全文如下:

  

  ● 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 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以其他方式以案谋私;●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 故意毁改、伪造、偷换证据或其他诉讼材料;● 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或者民事保全、执行措施;● 违规会见当事人或者收礼为当事人请托说情;● 违规通风报信或泄露审判等秘密和个人隐私;● 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当交往或推荐律师;● 在办案中依法应当予以回避而不予以回避的;● 打骂当事人或者刑讯体罚虐待被羁押当事人;● 作风粗暴,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或无故超审限;● 违规收费或者以单位名义向当事人索要赞助;● 不及时核实查控财产线索或拖延执行款划付;● 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 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睡、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 无故不履行审判执行信息告知义务;● 法律文书错漏严重;● 其他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

  7月30日,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正式联网,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向社会彰显人民法院坚决惩治自身腐败坚强决心,司法反腐“刮骨疗毒”。

  就联网开通举报网站意义、举报网站受理哪些检举控告、举报人身份会不会被泄露、匿名举报是否受理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负责人一一作出回应。

  □法制网记者袁定波

  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和举报法官违纪行为的热情近年来高涨。反映和举报相关问题后,普遍希望了解相关举报的处置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负责人7月31日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7月30日开通的全国四级法院联网举报网站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来信处置结果。此举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盼,增强了人民法院对举报线索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

  上级院可提级办理举报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该负责人指出,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为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时查看下级法院处置举报线索情况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利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有效防止个别下级法院随意处置举报线索,甚至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

  据了解,此前,最高法和各高级法院无法在网上对各中、基层法院的网络举报工作进行直接监督指导。“四级法院举报网站开通后,中级以上法院均可以在网上随机检查所辖下级法院网上受理、处置的每一条举报线索。如发现下级法院不认真办理群众网络举报,可以直接责成该法院重新办理该举报,必要时,还可将该举报提级办理。”该负责人说。

  受理18种违纪检举控告

  据介绍,四级法院举报网站主要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18种违反纪律作风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

  主要包括: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殴打、辱骂案件当事人或者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羁押的案件当事人;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睡、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等。

  这位负责人指出,举报人如果只是对审判执行的结果不服,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等。对法院以外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也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实名匿名举报都应据实

  针对举报人身份会不会被泄露的疑虑,该负责人表示,网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内网和外网设备实施物理隔离,数据交换过程也采取了技术防护措施。

  据介绍,互联网上的举报信息和查询结果,只有举报人本人可以通过密码登录后看到,下载到法院内网的举报信息,只有负责此项工作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才能看到,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都看不到。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举报人完全可以放心。

  就匿名举报是否受理,这位负责人强调,提倡从支持反腐工作、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理性举报,但不拒绝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更有利于联系举报人核实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有利于调查工作的开展。但如果要匿名举报,希望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举报信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违纪违法的事实、证据、线索等,以便核查。请举报人关注网站上的反馈信息,检察机关可能联系举报人补充线索。”该负责人强调,无论实名还是匿名举报,举报人都应当据实举报,通过举报网站捏造事实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最高法将出台网络举报办理相关管理规定,推动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配套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同时把握好程序性、保密性、时效性问题,提高举报办理质量,有效发挥网络反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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