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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房卖车透支近2百万元 拉上妻子合伙诈骗

时间:2016/1/27 10:05:27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郑某的小日子本来过得不错,有房有车。可自从迷上赌博之后,这个家就毁了:房子车子卖了不说,还透支了195.61万元。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不思悔改,居然拉上妻子一起搞诈骗

    全文如下: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郑某的小日子本来过得不错,有房有车。可自从迷上赌博之后,这个家就毁了:房子车子卖了不说,还透支了195.61万元。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不思悔改,居然拉上妻子一起搞诈骗。近日,这对夫妻在思明区法院双双获刑。因不服判决,他们已经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38岁的郑某和妻子阿雯原本家住宁波,迷上赌博后,郑某不时赴澳门等地豪赌。为了筹措赌资,他把车子和房子都卖了,夫妻俩租房住。很快,卖房卖车的钱被输掉了,从2003年起,他先后办了14张信用卡,套现用于赌博。到2012年,他彻底输光了,无力还款,他只好频繁更换手机号码,带着妻子逃到珠海,以此躲避银行的催收。经查,这14张信用卡的透支额一共195.61万元。
2014年,郑某带妻子来到厦门,他不思悔改,再次对信用卡打起歪主意,甚至说动妻子和他一起干。他们通过购买征信信息或者窃取挂号信件的方式,获取他人的身份和银行卡信息,之后再办理假身份证、电话卡,冒充他人向银行领取信用卡并盗刷。两人一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57.47万元。被抓获时,民警从两人的住处查获了一个存有卡主信息的U盘。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多次使用本人信用卡,透支多家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并在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主观上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郑某和阿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阿雯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两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厦门晚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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