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

龙岩一84岁老翁性侵七岁幼女 获刑四年三个月

时间:2015/12/8 10:10:56 来源:

    导报讯(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84岁高龄,原本应该是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是年逾八旬的黄某却为老不尊,竟将罪恶之手伸向邻居家年仅7岁的幼女。  日前,龙岩长汀县法院一

    全文如下:

  
  导报讯(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84岁高龄,原本应该是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是年逾八旬的黄某却为老不尊,竟将罪恶之手伸向邻居家年仅7岁的幼女。
  日前,龙岩长汀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黄某是长汀县童坊镇人。今年6月1日上午,黄某在家中卧室看电视,见邻居年仅7岁的被害人小燕(化名)在其卧室门口玩耍,产生奸淫被害人的邪念。
  他遂将小燕叫进卧室,把小燕抱上床并脱掉其裤子,对其进行性侵。此时,因被告人的弟媳罗某有事找黄某并敲门,黄某这才停止对小燕的性侵行为,并让小燕穿好裤子离开。
  案发当日,小燕的母亲丘某发现小燕神情异常,经询问了解案情后,于当晚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医生检查,小燕的外阴红肿。案发次日,黄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奸淫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黄某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其曾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且在归案后,避重就轻、拒不交代自己的主要罪行,认罪态度差,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海峡导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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