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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时间:2014/7/23 17:59:00 来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

    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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