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7/23 17:59:00 来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
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