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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发表声明

时间:2014/7/23 15:22:09 来源:网络

中国政府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发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

    全文如下:

中国政府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发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一、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2、钓鱼岛2  北纬25°44.2′ 东经123°27.4′

3、钓鱼岛3  北纬25°44.4′ 东经123°27.4′

4、钓鱼岛4  北纬25°44.7′ 东经123°27.5′

5、海豚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0.7′

6、下虎牙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1.1′

7、海星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3′

8、黄尾屿   北纬25°55.4′ 东经123°41.4′

9、海龟岛   北纬25°55.3′ 东经123°41.4′

10、长龙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4′

11、南小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2′

12、鲳鱼岛  北纬25°44.0′ 东经123°27.6′

1、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二、赤尾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赤尾屿   北纬25°55.3′ 东经124°33.7′

2、望赤岛   北纬25°55.2′ 东经124°33.2′

3、小赤尾岛  北纬25°55.3′ 东经124°33.3′

4、赤背北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5′

5、赤背东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7′

1、赤尾屿   北纬25°55.3′ 东经1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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