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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被判重婚获刑

时间:2016/4/8 9:49:49 来源:

漳州新闻网讯(诏法)时下,社会上存在一些人,已有配偶还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认为这只是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殊不知此行为已经违法,将受到刑事处罚。3月17日,诏安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重婚罪

    全文如下:


漳州新闻网讯(诏法)时下,社会上存在一些人,已有配偶还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认为这只是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殊不知此行为已经违法,将受到刑事处罚。3月17日,诏安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重婚罪案件,被告人钟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1年3月11日,钟某与妻子何某在重庆市云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回到诏安县生活。后来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于是何某外出打工,很少回家。2014年,钟某偶然认识了年轻的徐某,立即被其吸引,于是隐瞒已婚的事实,开始与她交往,并发生性关系,致使徐某怀孕。眼看孩子即将出生,2015年10月12日,钟某与徐某在诏安县某酒店举办结婚宴,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此,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以钟某犯重婚罪向诏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诏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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