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

女子横穿马路当场被撞死 离事发地50米有斑马线

时间:2015/12/11 10:00:59 来源:

    昨日上午7点多,海都记者赶到现场时,一辆车牌号为闽AVH625的面包车,仍停在五一北路南往北方向的车道上,车子左后方,依姆躺在护栏旁,年纪约七八十岁,血迹染红了路面。  多位目击者说,依姆当时

    全文如下:

  
  昨日上午7点多,海都记者赶到现场时,一辆车牌号为闽AVH625的面包车,仍停在五一北路南往北方向的车道上,车子左后方,依姆躺在护栏旁,年纪约七八十岁,血迹染红了路面。
  多位目击者说,依姆当时横穿机动车道,准备翻护栏过马路,结果被刹车不及的面包车撞上。路边店家刘先生说,面包车里装了很多豆浆,估计是在送货,事发后,另一辆车赶到现场,将豆浆转运走。
  据知情人士介绍,驾驶面包车的是一名男子,车祸发生后,该男子说,当时前方一辆车挡住了他的视线,自己没有看到依姆从右侧横穿马路,等自己看到依姆时,已来不及刹车了。
  由于正值上班早高峰,事发后,该路段一度出现拥堵。昨日早上8时许,现场撤离后,交通逐渐恢复。
  目前,鼓楼警方已介入调查。
  距事发点不到50米 就有过街斑马线
  “再往前一点就是斑马线,多走几步,就可能避免悲剧。”在五一北路旁开店的吴小姐说,五一路是福州主干道之一,车流量很大,但经常有人不顾危险,翻护栏过马路。
  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距事发地点不到50米,五一路与东街交叉口就有一条过街斑马线。而另一个方向,不到100米处,就是蒙古营人行地下通道。
  昨日,记者也走访了市区其他路段,都发现行人“跨栏”过马路的现象。
  上午11时30分,福飞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门前路段,一中年女子直接翻过一米多高的护栏,旁边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险象环生。而前方约100米处,就是福飞路与江厝路交叉口的斑马线。
  下午4时许,华林路屏东人行天桥下,一中年男子翻过马路中央的隔离花圃,不顾旁边穿行的车流,横穿马路。因经常有人翻花圃过街,一部分花丛被硬生生压出了一个缺口。
  律师:行人“跨栏”过街 发生事故或负主责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条都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蔡律师称,行人贪图一时方便,“跨栏”过马路,不仅非常危险,发生伤亡事故后还可能自负主责,“道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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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微博)(微博)12月11日讯(福州晚报(微博)(微博)记者 卢锃 李琼)昨日上午,在五一北路有辆汽车撞倒一名老人,老人当场死亡。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五一北路与五四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处,一交通警辅对记者说,老人在五一北路往五四路方向距离十字路口数十米的机动车道上被撞身亡。沿街一家店铺的店主对记者说,昨日6时许,他听到很大的响声,发现一名五六十岁的依姆在靠近护栏的机动车道上被一辆商务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他说,当时街上比较空荡,汽车车速可能比较快。
  记者在五一北路与五四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处看到,有市民会从机动车快车道旁逆行到十字路口处过马路。一名交通警辅说,每天有不少市民这样行走,十分危险。
  福州交警部门相关人士称,此案正在进行调查中。
  (福州晚报(微博)(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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